为确保四川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省安委会日前印发《四川省2022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决定成立由省直有关部门厅级领导带队,熟悉业务精干力量、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记者、专家共同参与的巡查组,拟于9月15日至9月30日分赴21个市(州)开展不少于7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巡查。
“此次巡查将严厉查处曝光一批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省安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安委会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厅级领导任成员的全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组。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和邀请有关专家及媒体记者参加各巡查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厅(省安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据悉,巡查将采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现场查看、资料查询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对21市(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其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开展巡查。巡查对象包括全省21个市(州)党委、政府,延伸巡查至部分市(州)级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县(市、区)级部门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每个市(州)延伸巡查3—5个市(州)级部门、2—3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和3个以上县(市、区)级部门、抽查5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其中城镇燃气、危化企业、自建房点位各1个以上)、复查3个以上国家和省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存在问题隐患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巡查工作中,还将视情况延伸巡查2—3个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化工园区)等。
为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省安办将针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向各被巡查市(州)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地方政府细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会同各巡查组对被巡查地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有关主流媒体上公开整改情况。此外,省安办还将把巡查报告报省委组织部,并把巡查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考核,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和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应用“两书一函”、约谈警示等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转自四川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