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出台《洪涝灾害应急处置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11-17 10:11:30浏览次数:
四川省自然条件复杂,洪涝灾害频繁,及时科学开展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应急管理厅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厅洪涝灾害应急处置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近日又印发了《洪涝灾害应急处置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开展储备库管理相关工作。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工作职责、日常管理与动态调整、实施单位抽取、奖励与惩罚、附件等6部分,适用于应急管理厅对储备库的日常管理和动态调整,以及项目实施单位抽取等工作,明确了应急管理厅、入库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储备库工作群管理、通信联络、信息报送和更新等工作要求,规定了入库单位暂停抽取资格、清退出库、因故退库和增补入库的办理程序,细化应急处置项目实施单位抽取的条件、监督、流程和注意事项,并制定了相应的文档标准。
——转自四川省应急管理厅